这两天比较激动。激动的一个原因是这两天运动过了,一运动就感觉浑身舒泰,于是就想再运动运动——这种心态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就是所谓的“上瘾”,只不过我上的是运动瘾,而不是毒瘾或者网瘾。所以,就这么一直欲罢不能着,于是我就开始激动。
同志们,运动也能上瘾的哦,所以要多多运动啊~~
PS一下:昨天我和别人聊天的时候发现我的打字速度没下过180,今天感觉很神奇,一直在140上徘徊,难得才飙到180,哭泣ing……
昨天看到了Kony的帖子《审的不是文化,是寂寞》(我转贴中两条斑马线下面的东西是我自己加的),于是我就开始很激动,激动到无法自拔,所以今天打算说两句——这个场景其实就是一个东北汉子跑到了东北某路边的餐馆以后,对着一旁的XXX说:来两盅。
文化局到底为什么要这么文化呢?Kony的看法是文化局其实是一种不负责任的只考虑自己完成任务的“另类不作为”,或者说“过作为”。但是,我不这么看。让我们先来复习一下文化局的“宗旨”:
1.依法对文化市场进行监督管理,对文化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违章行为进行调查并作出处理。
2.负责对音像制品、文化娱乐、电子游戏、美术品等经营项目的审批、发证和年审换证工作。
3.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扫黄打非”活动和文化稽查活动,净化文化市场。
4.负责对县行政区域内的营业性演出经营的审批、发证和年审换证工作。联系办理县演出团体出省和出(出境)进行营业性演出和文化交流的有关手续。依法查处营业性演出活动中的违法、违章行为。
5.负责对县行政区域内文物保护、管理和文物经营活动,依法查处文物保护、管理和文物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违章行为。
6.负责对文化执法人员和文化经营业主进行培训、学习和掌握国家有关法律和文化市场管理的法规、规章,提高执法人员和依法行政水平和经营业主的守法经营和自我保护意识。
从这里我们主要看到这么几点:
一,文化局的势力范围事实上是整个“文化市场”,不管是入境的还是出境的还是始终就在境内的,都在其爪牙涵盖范围内,说白了就是文化市场上的东厂。
二,文化局的管辖内容包含了从游戏到音像制品等所有我们在日常生活中能看到能听到能摸到能舔到的东西——舔也算?算!因为舔也算是一种“文化娱乐”。事实上,“文化娱乐”这个杀伤范围是极其之庞大的,什么东西不能算是文化娱乐?现在是个东西就能赋予文化内涵,是个东西就能拿来娱乐一下,所以文化局的统领范围是异常庞大的。
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你能发现许多很有趣的事情。
比如吧,我们说境外的游戏要来审查一下,和谐一下,于是D3被拒了,WOW被盒子了,骷髅改行当僵尸了,骨龙转职成肉龙了。
但是,国内自己做的游戏呢?清一色的杀怪砍人后升级,从血腥程度上说一点都不比D3和WOW弱——当然,限于技术问题,我们许多视觉特效是做不出来的,这个不是被和谐了,属于是自己在练葵花宝典的时候没看到后面一句“如不自宫,亦可成功”,已经“如已自宫,未必成功”这么一种情况。
游戏方面可能看起来不是太明显,我们来看下别的:
国外电影、电视剧要入境,需要审核这个电影是否血腥暴力,是否色情粗口,是否迷信邪恶,政治思想是否清白,祖宗八代是否干净,是否与境外反动认识有所勾结,导演是否相信共产主义。于是,24小时被和谐了,越狱被和谐了,Lost被和谐了,天赋被和谐了,Hero也被和谐了,就一个小镇还活着,不过代价是被阉割了——只给前三季,后面已经拍出来的五季都被阉割,理由是第四季中出现了“女巫”,第五还是第六季中跑来了上海。
同样的,《变形金刚II》中的场景被要求重做——因为变形金刚在上海上空登录,出现了东方明珠与金茂——这里有什么反动的内容吗?哦,我知道了,邪恶力量在上海出现本身就是反动的,我泱泱大国天朝之邦,怎能出现狂派邪恶角色这种不和谐之声?要和谐。
也同样的,《碟中谍III》被和谐了,因为最后的对战是发生在上海的。
还有,《独立日》到现在在国内也不曾放映过——废话,都十多年了。理由是:最后反抗外星人的联盟中有美国,有阿富汗,有日本,就是没有中国,这个太不和谐了!
OK,国外先历数到这里,给人的感觉是:文化局的确是管太多了,处处和谐,的确是“过作为”了。但是事实并不是如此,让我们来看一下国内的。
国内电影就不说了,马路上的汽车追逐场面你什么时候看到过?香港不算。这里的根本原因不是被文化局和谐,是广电总局以及电影制片厂的“政委”压根就没给你这么做的机会,所以你这辈子都看不到发生在上海街头的追逐战——《碟中谍III》中的不算。
所以我们主要看的是电视剧。
国内电视剧中有些什么?借古讽今的有很多,比如《铁齿铜牙纪晓岚》,硬生生地把一个自己的亲戚也贪污受贿行为不检的大烟枪塑造成了一个清朝的包青天,而且还讲究了一股子迂腐的“古典浪漫情怀”。这类片子咱不说啥,没啥好说的,和网络上的YY穿越小说如出一辙,只不过没网络小说那么SQ罢了。
将这类电视剧去掉,然后把历史剧去掉,剩下的是什么?我们来举例说明:
《宝莲灯》,《宝莲灯前传》,《聊斋》,《聊斋之XXXXXX》,《西游记》,《西游前传》,《西游后记》,《西游别传》,《春光灿烂猪八戒》,《福星高照猪八戒》,《七仙女》,《东游记》……
反正,基本上就是拿古代的妖魔鬼怪出来炒一盘干炒牛河,而且妖怪越多的电视剧越长寿——所以每年两假时节你都能在电视上看到《西游记》,经久不衰,成了中国电视的一大品牌——我和Kony有一次感悟到:电视上出现最多的是电视传销广告,随后就是《西游记》——这里有一个问题率先出现了:广电总局三番两次几次三番三番五次地说要取缔电视传销广告,但是现在发现这个行当是愈演愈烈,如火如荼,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文化局这个时候干嘛去了?哦,这是广告,属商业行为,文化局不管。
好,来看下文化局能管的,而且要管的,就是上面那些电视剧。除了《西游记》,你能找出第二个正经的吗?你能找出一个不迷信的吗?你能找出一个不暴力的吗?你能找出一个不带坏小朋友的吗?
答案是:不能。
尤其是那部《宝莲灯前传》,集穿越YY之大成者,这才是真宗的“穿越之天下第一雷”。我就没搞明白,这个东西如果不被和谐的话,PSP上的《无双大蛇》为什么国内么得?
还有一些别的电视剧也罗列一下,比如《蜗居》,一部弘扬婚外情者伟大情操的电视剧。这部片子让我感觉,婚外恋是美好的,是值得憧憬的,是可以让你重温初恋的感觉的——某广告词。
请问,这样一部片子为何没被和谐?如果它不该被和谐的话,为何我们在国内电视上看不到《绝望主妇》?当然,ICS频道现在有放《ER》,我们也不排除以后就开始放《绝望主妇》的可能性。
OK,看到这里,感觉就是一片醇正的愤青贴,但我要说的不是这个。
从上面能看到,文化局对境外与境内的审核实际上是两套标准:
对境外,能怎么和谐就怎么和谐,恨不得把所有女人除了头颅与四肢意外的地方都贴上和谐签——请参考《白银帝国》中的“木乃伊女”造型;
对境内,能怎么不和谐就怎么不和谐,恨不得你直接拍三级片给我看,只不过我台面上不好意思说得这么明显罢了——这里请参考中超最近的又一风波:荷兰教练兜里揣钱砸裁判。
被砸的裁判不是不想要钱,不是不肯当黑哨,但是前提是你要在台下把钱给我,你直接摆开我的嘴巴塞钞票进去然后啐口唾沫也成,反正那得在台下进行,你在比赛的时候,在台面上的死后,就跑出来塞钱给我,我的老脸往哪搁?所以身为裁判的我只能一边口水达达滴地看着拿到钞票,同时升起手上的红牌把你请出场。
这就是中国特色:一切暗箱操作哪怕大家都心知肚明,但是还是必须在台面以下进行,这叫职业操守。
回到文化局的问题,我们现在看到的是:文化局对境内与境外起到的作用事实上是不同的。
举一个和文化局的工作直接有关的例子好了:重庆市文物保护建筑国民参政会旧址现在被开发成了洗脚城,而且所有证件齐全。和文物等相关的事情,可是彻底完全的文化局工作。当然,这里塞钱等台面下的事情是免不了的,所以不完全是文化局老帮们的事情。
再举一个很明显的例子,就是动画片:文化局禁了小新,禁了小丸子,但是随后就出现了各种国产的小新与小丸子的跟风模仿之山寨品。
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无论是电视节目,还是游戏制品,我们现在的“国策”基本就是:
对国外的,能禁则禁,不能禁就阉割;
对国内的,能捧则捧,不能捧也要鼓励。
那,为何会如此呢?
在我看来,不是文化局的“过度作为”与“不作为”,而是一种需要。
这里就要扯到绿坝娘与网络长城了。这两道铜墙铁壁,先不说是否可行是否成行,它们兄弟俩的存在其实反映了这么一个问题:我们在网络舆论管理与引导上实在是江郎才尽、黔驴技穷了,五毛党又成了过街老鼠,那自然只能靠那两道门神符了。
当然,之所以40、50后成了江郎成了黔驴,这个问题要被和谐,咱就不多说了,不过你要想这么一个问题:你现在去教你姥姥老爷如何人肉一个人,她他能学会么?虽然我看到过一位老大爷在公园里跳街舞,不过大多数情况下我看到的还是老爷爷打太极。
因而,事实上在这里,通过绿坝娘、网络长城与文化局,我们看到的实际上是这么一个情况:
有人想管一些事情,或者说想控制一些事情,但是又苦于自己实在没什么好办法,有的好办法自己又不会,从而不知道到底用起来怎么样,于是只能拿出我们老祖宗的尚方宝剑来挥舞挥舞过过手瘾: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
奈何,事实情况是: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
从某种意义上说,这和乾隆晚年到慈禧年间的闭关锁国的情况是一致的,只不过心态不同——祖宗们心中还隐藏着一丝的优越感,只不过慢慢地慢慢地被逐渐替换掉了,成了正宗的儒家。而我们,自始至终就不知道儒字怎么写,只是看到这个字居然绵延了几千年而不衰,更有了宋初“半部《论语》治天下”的伟业,于是拿来用用,算是对历史对传统的传承。
殊不知,那句“半部《论语》治天下”一不是赵普所说,二赵普当时说的是气话,是一种自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