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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虎们

周老虎被判刑了。两年六个月。
重吗?好像也不是很重哦……
前两个礼拜不还在新闻里看到有位老伯去超市明目张胆地偷东西,理由还很充分:
如果没被抓到,我有东西吃了,不错;
如果被抓到,我就进去了,那当然是有东西吃了,还能洗澡和睡觉,说不定还能读书看报,很不错~
所以,对周老虎来说,这不一定是什么坏事。
何况,估计要把他“送”进去,还需要给不少“恩惠”呢。
你看,证明周老虎存在的专家应该不少吧?同意周老虎存在并且借此建立自然保护区的领导们,应该很多吧?因此能只派出一位法人代表进去是很不容易的,估计领导们没少烟酒。
可见这年头当领导是多么倒霉的一件事情,出事了要花多少钱哪?不贪你说怎么能行?
领导有的时候还有人身危险呢。
下面的报道是真实的,来源就不说了。
某天,某人到市业单位去投诉。那是在中午。
大厅公关小姐说:你直接找领导吧。
某人乐颠颠地直奔二楼领导包层(总共只有三间办公室,都是领导:正的,副的,以及书记)。来到正领导房,领导正在睡觉。
叫唤。
没反应。
再叫唤。
还是没反应。
于是某人火了,“啪”地一拍桌子。
正领导抬起了猪肉脸,看着某人,脸很黑。
某人开始诉说投诉内容。
“啪”,正领导一句也没听进去,一个巴掌印在了某人的脸上。
俩人都火了,开始厮打。
副领导与书记过来将人拉开,当然咯,是拉某人的。
某人很火大,掏出手机打110。
110详细询问出事的经过,最后问道出事地点。
某人告之。
110曰:这属于企业内部纠纷,你找领导去。
三个人“和蔼可亲”地看着某人。
“钱不是白花的。”
上面的场景很有意思吧?真实发生在我们可爱城市的可爱市业单位的领导包层里。
今天在媒体大搜索的时候也有一个类似的,不过那位“某人”就比较精明了。
他上演了一次企业内的无间道,卧底N年搜集企业违法证据,最后总算投诉成功。
结果该市的一个管这类事情的领导说了这么一句:我们不提倡大家学习他的做法,要走正规法律途径。
这位领导表面很傻很天真啊,内地估计肯定是很黄很暴力的。
正常情况下,和政府等有关的企业早就把法律和媒体都搞定了,你想当卧底做英雄?靠法律的话是给自己买一张直通监狱的One Way Ticket;靠媒体的话,闹剧一场,随后还是One Way Ticket。所以,只能靠网络,把事情闹大,而且越大越好,有本事吵到老外更是好上加好——这年头,在国内,国人不是人,外国人是主人。记得钱塘江大潮那会,某美国男子过来冲浪,政府派专人保护;一旁当地人也想冲浪,被城管赶走。
苛政猛于虎?哦,你太天真了。

Posted September 27, 2008 by LostAbaddon in 思维测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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